塔城公路管理局2024-2025年冬季保交通融雪材料采购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塔城公路管理局2024-2025年冬季保交通融雪材料采购,招标人为塔城公路管理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养护专项费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材料采购进行招标。
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塔城公路管理局所辖各分局、道班的融雪材料供货以及后续服务等材料采购工作。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采购数量为融雪剂600吨,工业盐720吨(日晒式工业盐二级),供货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地点:在使用至结束期间,应分阶段分批次按招标人要求将融雪材料送至招标人指定位置,本次供货地点为塔城公路管理局所辖各分局、道班。
供货期:每批次供货所需时间不得超过7个日历日(即:要求供货起至货到不得超过7个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间)至少有1项不少于600吨的融雪剂和1项不少于700吨的工业盐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且没有发生过较为严重的质量和工期问题;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由权威部门出具的质量鉴定证书或检测报告;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具有相应的货物供货能力,并有良好的技术支持能力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样品(须携带300g-500g样品),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投标人将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每日上午10时00至14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和报名表(见附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发送至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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