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湖北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电站智慧巡检系统研究与应用招标

发布时间:2024-08-23

华电湖北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电站智慧巡检系统研究与应用招标



一、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华电湖北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电站智慧巡检系统研究与应用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湖北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湖北地区。


2.2项目规模:1495MW光伏项目。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



CHDTDZ046/16-QT-30801


光伏电站智慧巡检系统研究与应用科技项目


探索基于移动式车载无人机巡检技术的新能源场站光伏智能巡检系统的研究应用,实现无人机系统、移动式无人机机场系统、无人机巡检平台软件、建模和硬件改装等工程实施、维护及升级服务等购置及安装调试,提供的设备必须满足技术规范中的相关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中所要求内容。


2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光伏电站智慧巡检系统研究与应用科技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CMMI三级或三级以上软件成熟度认证证书;


9.投标人须须有由民航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或《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


10.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提供新能源光伏电站无人机应用或课题研究的证明不少于1项(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应用证明业绩合同,一个合同算作一个业绩,包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封面、项目范围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发票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8-2311:20到2024-09-0218:0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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