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中煤华能煤码头有限公司核心网络提升(二期)招标

发布时间:2024-08-21

天津港中煤华能煤码头有限公司核心网络提升(二期)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核心网络提升(二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港中煤华能煤码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核心网络提升(二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本次招标内容为采购核心交换机1台、汇聚交换机3台,接入交换机15台,万兆单模56块,万兆多模10块,万兆卡板1块,服务器机柜1套,并负责安装和调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营业期限内或有效期内,如独立法人企业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出具独立法人企业授权书,每个独立法人企业只能派遣1个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资质要求:/。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日期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签订日期为准,在2021年1月1日之后。)


3.信誉要求:


(1)企业信誉良好,不接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的投标人投标(提供投标人承诺函)。注:本条“近三年”从招标发布之日起倒算。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黑名单信息(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近期银行资信的相关证明(如:银行资信证明或结算纪律执行情况证明书等银行出具的结算账户证明)。


5.人员要求:/。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注: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和股权结构证明材料(即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提取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体现出“股东及出资信息”、“对外投资信息”)。


7.其他:/。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9.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4年8月21日08时00分到2024年8月27日16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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