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烟草公司廊坊市公司维安卷烟营销部食堂食材招标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烟草公司廊坊市公司维安卷烟营销部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已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河北省烟草公司廊坊市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河北省烟草公司廊坊市公司维安卷烟营销部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1.2、招标内容:根据现行职工就餐补贴标准,食堂计划采购米面、肉类、食用油、副食、蔬果、调料干货、水产、蛋、奶、杂粮、熟食、其他食品等商品;
1.3、供货地点:河北省烟草公司廊坊市公司维安卷烟营销部;
1.4、供货期限:供货签约期限为2年(自首次供货之日起),每次供货服务商需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1 小时以内按照要的种类、数量提供合格的相应产品;
1.5、最高限价:按市场标准价(参照本地大型商超廊坊市明珠商业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文安县兴文分公司市场价格)的100 %作为招标上限,据实结算,两年控制在 850080.00 元以内;
1.6、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1.7、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3、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4、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5、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供应商3年内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提供裁判文书网截图);
2.6、供应商未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提供声明;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或代理公司通过“天眼查”等系统查询)。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两套(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下证件不全者不予受理:1、营业执照副本 2、《食品经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开标时携带上述资料原件,未携带或携带不全,按无效投标处理。
3.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9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8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