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货款委托清收服务招标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新疆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
新疆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货款委托清收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受新疆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新疆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货款委托清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
1、采购编号:XJLCWZB2024-16
2、采购项目名称:新疆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货款委托清收服务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分包名称 品目
名称 数量(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 备注
新疆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货款委托清收服务项目 其他
服务 1 1、收回2010年(含)之前到期不良贷款;
2、收回2011至2018年(含) 到期不良贷款;
3、收回2019年至2022年(含)到 期不良贷款; 按回填约定收回不良贷款金额比例计价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4.2、投标人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服务体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3、被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列入反洗钱监控黑灰名单、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规定的可疑交易等不得参加投标。
4.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记录(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5、投标人具备完成新疆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货款委托清收服务项目的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4.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8、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7月18日到2024年7月31日
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河子市
方式:携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投标人“信用中国 ”网近期查询信用报告、投标人“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近期查询结果截图,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3)投标人未被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列入反洗钱监控黑灰名单承诺书原件、投标人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规定的可疑交易承诺书原件,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按要求携带以上全部资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全部资料报2套留存, 以上全部资料原件与扫描件必须一致,以上证件及资料提供不全者, 将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响应,领取采购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查验结果为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7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8月7日16点30分
(3)开标地点:石河子市
7、招标代理服务收费50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专家评审费按实际发放金额由中标人支付。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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