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苗圃圃内河道水毁护坡及堤岸修复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BY-[TP]2024041
项目名称:永泰县苗圃圃内河道水毁护坡及堤岸修复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0.4356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20075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标的名称 采购内容及参数 数量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预算金额 合同包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
1 河道水毁护坡及堤岸修复工程 采购文件第三章 1项 建筑业 404356.00 372007.52 37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1)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谈判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本项目无特定要求,响应供应商应在“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2、
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要求,2022年1月1日起,预算金额在500万元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 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模板)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供应商选择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4、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3日 至 2024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
方式:到福州市报名获取;或汇入相应的金额到本投标邀请提供的账户上,并将汇款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获取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公司地址标注后发至本招标代理公司。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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