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4年县域公司组网及视频类信息技术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2024-05-08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4年县域公司组网及视频类信息技术服务招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项目背景:为了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扶持中小微企业的稳步发展,完成加快县域中小微企业的数字化转型的社会责任,需要大力在县域中小微企业中推广组网及视频类信息技术服务,且组网及视频类信息技术服务可广泛应用在临街商铺、小型连锁超市、餐饮饭店、写字楼办公场所等,应用场景广泛,有较大的市场空间与潜力,并且可以为电信在产数业务的赛道上实现突破。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产品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本章1.2条


序号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服务周期


1

信息技术服务

2024年组网及视频类信息技术服务

/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


采购内容:信息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视频监控系统、多媒体系统,视频会议系统,门禁系统、组网等其他信息服务技术),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采购估算金额为不含税金额1800000.00人民币,其中标段1:不含税金额450000.00元;标段2:不含税金额450000.00元。标段3:不含税金额450000.00元;标段4:不含税金额450000.00元。

服务周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服务区域:德惠、农安、公主岭、双阳。

1.2本项目共划分4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序号

标段

中标人数量

中标份额

区域

不含税预估金额(元)

备注


1

标段1

1

100%

德惠

450000.00



2

标段2

1

100%

农安

450000.00



3

标段3

1

100%

公主岭

450000.00



4

标段4

1

100%

双阳

450000.00



本项目不限投不限中,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4个标段。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折扣为88%,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书须在其相关网站或证书上的二维码标识可查询,若查询不到或未在有效期均不计取。

2.1.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2名驻场技术服务人员。

注:以上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至今三个月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否则不予计取。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8日8时30分至2024年5月1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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