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警务保障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升级改造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24-05-07

北京市公安局警务保障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升级改造项目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4210200084306-XM001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警务保障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616.22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616.22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一包最高限价:606.22万元;第二包最高限价:10万元。

第一包:警务保障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升级改造,包含升级警保平台框架、升级改造业务系统、新建决策分析系统、软件测评、安全测评、系统历史数据迁移服务和警保数据治理服务等。

第二包:为北京市公安局警务保障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升级改造项目提供监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签订合同后开始项目建设,建设周期10个月;全部建成后1个月内完成项目初验,系统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满6个月,完成项目终验;终验后投入正式运行。第二包: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合格之日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5-06至2024-05-11,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市南支行、城阳区支行、即墨区支行员工用餐服务项目招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委托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市南支行、城阳区支行、即墨区支行员工用餐服务项目(招标编号:HYHA2024-0874)采用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1.1招标编号:HYHA2024-0874

1.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市南支行、城阳区支行、即墨区支行员工用餐服务项目

1.3采购内容:通过采购的方式确定二家投标人为市南支行11个网点(含支行本部)提供配餐服务;确定一家投标人为城阳区支行3个网点(含支行本部)提供配餐服务;确定一家投标人为即墨区支行4个网点(含支行本部)提供餐厅服务。

1.4本项目分为2个标包,两个标包可兼投兼中。


序号

标包名称

合作期限


标包1

市南支行、城阳区支行配餐服务

三年


标包2

即墨区支行餐厅服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包1: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和转包,须提供承诺函。

2.3不得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所规定的“串通投标”的行为,须提供承诺函。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须提供承诺函。

2.5不得存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征信失信、媒体曝光等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形,须提供承诺函。

2.6自2021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备1个同类型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书面证明材料。

2.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函。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于下列黑名单中:

2.8.1中国邮政集团供应商黑名单;

2.8.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青岛分行供应商黑名单。

2.9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需含有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标包2: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和转包,须提供承诺函。

2.3不得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所规定的“串通投标”的行为,须提供承诺函。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须提供承诺函。

2.5不得存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征信失信、媒体曝光等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形,须提供承诺函。

2.6自2021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备1个同类型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书面证明材料。

2.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函。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于下列黑名单中:

2.8.1中国邮政集团供应商黑名单;

2.8.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青岛分行供应商黑名单。

2.9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1日,每日上午08:30-下午16:30(北京时间)。逾期获取招标文件者不予受理,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手续者不接受其投标。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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