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兴隆分公司局直生活垃圾填埋场在线监控设备招标
一、项目编号:ZS2024G4020
二、项目名称:红兴隆分公司局直生活垃圾填埋场在线监控设备采购
项目
三、投 资 额:13.95万元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供货期限及地点: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双鸭山市友谊
县红兴隆局直
六、采购内容:红兴隆分公司局直生活垃圾填埋场在线监控设备采购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不存在违规、违法、违纪现象。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
描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履约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货物按要求提供环保认证证书。
3、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须自行查询本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提供截图并加盖
公章)。潜在投标人须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
网"(www.court.gov.cn/wenshu)查询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人
为本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
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30日,每日上
午09:00 时至11:00时,下午14:0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现场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3.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九、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
的复印件,不接受任何公证文件:
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法定授
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没有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网上截图,
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6日8时30分,所有投标文件应
在截止时间前送达代理机构指定的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
件,为无效投标文件,代理机构拒收。
十二、投标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递交投标文件,代理机构项
目经理审核通过后,办理签收手续,否则投标文件被拒收。
十三、开标时间:2024年5月6日8时30分。(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
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十四、投标及开标地点: 黑龙江双鸭山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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