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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科创中心建设项目-外幕墙工程施工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4-08 中国招标与采购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玻璃

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科创中心建设项目 正文内容

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科创中心建设项目-外幕墙工程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科创中心建设项目-外幕墙工程已由如东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行审投【2022】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港盛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承包人为: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东洋口港。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79211.89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45796.55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33415.34平方米)。本次招标为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科创中心建设项目外立面幕墙,幕墙面积约为44850.15平方米,幕墙高度约41.5米,施工图纸范围内包含:玻璃幕墙和铝板幕墙,不包含预埋件。具体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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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合同估算价:约5400万元。

2.1.4工期要求:15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具体开工令为准,6月底前幕墙主龙骨必须全部安装完成(包含图纸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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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其他

(1)根据通住建安〔2020〕268号和通住建安〔2021〕68号的规定,在施工过程中按文件要求实施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和外墙脚手架板扣式防护网。

(2)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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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科创中心建设项目外立面幕墙,幕墙面积约为44850.15平方米,幕墙高度约41.5米,施工图纸范围内包含:玻璃幕墙和铝板幕墙,不包含预埋件。具体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一级施工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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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6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21年3月1日(含)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业绩。

注: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对应的结算发票(发票可以为预付款发票或分期结算发票或总结算发票),上述四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②【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③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要求:

(1)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实时查询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10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资格审查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4月7日17时30分至2024年4月18日

上午9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文章来源:中国招标与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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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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