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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重庆市分公司2023-2025年施工总承包服务增补采购项目(璧山、永川、铜梁、潼南、江津、酉阳、彭水)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4-02 中国招标与采购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彭水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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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重庆市分公司2023-202 正文内容

中国铁塔重庆市分公司2023-2025年施工总承包服务增补采购项目(璧山、永川、铜梁、潼南、江津、酉阳、彭水)招标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中国铁塔重庆市分公司2023-2025年施工总承包服务增补采购项目(璧山、永川、铜梁、潼南、江津、酉阳、彭水)招标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重庆市分公司2023-2025年施工总承包服务增补采购项目(璧山、永川、铜梁、潼南、江津、酉阳、彭水)(招标编号:TC249D1E9),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预估规模:预估含税金额3800万元(按增值税税率9%编制含税预算),如遇小规模纳税人,合同签订金额以份额不含税预算金额及中标人填报增值税税率计算。
(2)实施地域:重庆市内,具体详见本公告1.2标段及份额划分。
(3)计划工期:以具体订单时间为准。
(4)技术及质量标准要求:主要技术标准/参数应达到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质量规范标准、技术规范书及招标人的各种规范要求。
(5)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或合同份额使用完毕止。
1.2采购范围及具体标段、份额划分:
标段 排名 中标份额 份额分配比例 不含税预算金额
(万元) 含税预算金额
(万元) 实施地域 采购范围
(施工专业范围) 
标段1 第1名 份额1 28.00% 642.20 700 江津(南岸分公司) 土建+外市电(含设计)+配套 
 第2名 份额2 24.00% 550.46 600 永川(永川分公司)  
 第3名 份额3 20.00% 458.72 500 璧山(永川分公司)  
 第4名 份额4 16.00% 366.97 400 潼南(合川分公司)  
 第5名 份额5 12.00% 275.23 300 铜梁(合川分公司)  
标段2 第1名 份额1 69.23% 825.69 900 酉阳(黔江分公司) 土建+外市电(含设计)+配套+塔桅整治(含设计)+常规室分 
 第2名 份额2 30.77% 366.97 400 彭水(黔江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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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项目不限投,允许兼中。
1.3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土建、外市电、配套、塔桅整治】最高综合折扣为【100%】;【常规室分】最高综合折扣为【30%】。任一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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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专业资质:投标人同时满足①+②或满足③:
①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监管机构或国家能源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及承试类);
③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施工综合资质。
【提供:清晰、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注:如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2.1.3安全生产: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清晰、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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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①身份证、有效期内的相应证书扫描件,②2023年9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官方网站查询结果证明资料(含养老保险)(含社保部门电子印章)。】
2.1.5业绩要求:投标人具备2021年4月1日至本招标发出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依据)全国范围内的单个合同(或单个框架合同)金额达到100万元的同类项目业绩,且合同累计金额达到800万元。(注:单个合同(或单个框架合同)未达到最低要求的不纳入业绩累计金额计取)。
适用标段 类似业绩界定
标段1 移动通信基站工程类项目业绩【不包含设备采购(传输设备、无线设备、核心网设备等)及相关施工、接入网(本地网)施工、干线类施工、室分施工、传输管道施工、塔桅物资采购及施工等)】
标段2 移动通信基站工程类项目业绩【不包含设备采购(传输设备、无线设备、核心网设备等)及相关施工、接入网(本地网)施工、干线类施工、传输管道施工、塔桅物资采购等)】
【提供:清晰、有效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包括合同关键页:
(1)包含合同封面(包含合同名称及合同双方当事人名称的首页)、合同金额页(单价敏感信息可屏蔽,合同总金额必须体现)、合同签章页(须有合同甲乙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合同标的物页、合同签订时间、每一合同提供对应任一发票扫描件及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记录截图(发票须体现与合同的关联性,如:发票中的合同甲方、合同名称或简称/合同编号/材料或设备或服务名称等任意信息与合同具有关联性即可)。
说明:若发票只与该合同项下订单具有关联性,可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该合同下任意订单+该订单对应的发票”佐证。
(2)在提供上述(1)相关资料的基础上,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合同,且框架合同有合同总金额(或预估金额),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以框架合同总金额作为评审依据;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合同但无合同总金额,同时须提供加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单位公章或部门章的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出具的框架合同对应订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单位公章或部门章,以订单或结算单或证明材料上对应的金额作为评审依据。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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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①项目总负责人的身份证、有效的相应证书扫描件;②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证书查询截图(含证书注册、变更信息等);③2023年9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官方网站查询结果证明资料(含养老保险)(含社保部门电子印章)。】
特别说明:①投标人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部分参考内容摘录如下: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②投标人提供二级注册建造师的,重庆市内注册的证书符合上述第①条的要求,重庆市以外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未规定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证书查询截图(含证书注册、变更信息等)。
2.1.7设计分包(外市电):本项目含有少量涉及外市电设计的工作,投标人如不具备相应资质可进行分包,委托第三方设计单位承接,且设计单位具备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①有效的上述资质证书扫描件,或②第三方设计单位的营业执照、符合要求的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以及委托协议扫描件。或③承诺中标后(最迟不超过15日内)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设计分包单位及相应资质材料,并交地市分公司建设管理部门备案,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内容符合前述③的要求。】
2.1.8(仅适用标段2)设计分包(钢结构):本项目标段2含有少量涉及钢结构设计的工作,投标人如不具备相应资质可进行分包,委托第三方设计单位承接,且设计单位具备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②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铁塔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注:标段2投标人对于外市电、钢结构设计分包的要求,可为一家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也可为两家设计单位分别满足。)
【提供:①有效的上述资质证书扫描件,或②第三方设计单位的营业执照、符合要求的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以及委托协议扫描件。或③承诺中标后(最迟不超过15日内)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设计分包单位及相应资质材料,并交地市分公司建设管理部门备案,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内容符合前述③的要求。】
2.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2.1.10本项目不接受转包、违法分包。
【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
2.1.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4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4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4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重庆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总部/重庆市】本项目同类产品或服务“供应商黑名单”的;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总部/重庆市】【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产品“供应商黑名单”的。
【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信誉声明函》,参考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1.12控股管理关系:(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进一步核实上述相关信息。
【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含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参考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1.13施工劳务分包承诺:承诺中标后,若存在劳务分包,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最迟不超过15日内)落实劳务分包单位,并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或协议;若不存在劳务分包,提供不进行劳务分包的声明。凭劳务分包合同/协议或不劳务分包声明方可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劳务分包单位须具备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劳务分包协议中须附价格条款,招标人或甲方有权在合同签订过程或履约过程中进一步核实,如存在弄虚作假情形,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罚全额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2.1.14保险承诺: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本项目拟配置人员购买“建筑工程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其它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150万元/人,保险有效期涵盖合同有效期。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招标人有权在任何阶段核查上述承诺的履行情况,一旦发现未履行,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按照违约处理并暂停下达订单、限期整改,限期未完成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力。)
说明: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等真实性进行核实,若投标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依法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已中标的,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人供应商管理办法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02日16时30分至2024年04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文章来源:中国招标与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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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招标信息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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