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2024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霸州市2024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已由霸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霸发改投资[2024]3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霸州市水利设施运行管理总站,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霸州市水利设施运行管理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涉及霸州市扬芬港镇及开发区辛章片区2个乡镇,共计24个村街,控制灌溉面积5.02万亩,渠道清淤整治40742m、重建涵桥41座、维修泵站1座、拆除重建涵闸1座、封存原有灌溉用井124眼、预制U型槽衬砌末级输配水渠道35376m、配套移动式灌溉泵车76台。本次招标设有最高投标限价2978.47万元,其中:(1)勘察费最高限价为33.97万元;(2)设计费最高限价为44.14万元;(3)工程费最高限价为:2900.36万元。2.1.2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8个月(其中勘察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完成。)
2.2招标范围:勘察、初步设计(编写初步设计报告并取得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设计(含设计变更、概预算、现场设代、后续服务等);工程施工(施工准备、图纸及施工图预算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环保措施、水保措施、竣工图编制)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工程勘察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3)工程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4)工程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满足);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满足);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2)勘察负责人资格:具有岩土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资格;(3)设计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执业资格;(4)施工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5)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5其他要求:(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2)本项目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投标单位为大型企业的,给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不低于40%,其中给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不低于60%。投标单位为中型企业的,给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不低于24%。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提供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承诺书。(3)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其中商务标为明标,技术标为暗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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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职责分工(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企业);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0108:30至2024-04-0817:3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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