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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高端材料绿色智能制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3-30 中国招标与采购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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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高端材料绿色 正文内容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高端材料绿色智能制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高端材料绿色智能制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高端材料绿色智能制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代码2401-410305-04-02-439623)

2、项目编号:涧西工施招标(2024)0039号

3、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企业自筹,100%。

4、项目概况: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高端材料绿色智能制造项目,项目计划投资约2亿元,总占地面积约20000㎡,在现有厂区拆除原有建筑物,建设大铸钢车间、辅助用房、钢包过路通道以及其它辅助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6000㎡;新增铸钢件智能化生产线,包括大型移动式混砂机,智能钢包浇注车,浇注除尘系统,屋顶除尘系统,大型节能型热处理炉等智能高端设备,进行铸钢件的造型、浇注、落砂、清理和热处理;同时配置智能信息化车间管理系统,提质增效的同时,节约企业成本,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本次招标内容为项目的设计、采购(不含工艺设备)、施工所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及“合同协议书”。

5、建设地点:河南省洛阳市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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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招标范围: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高端材料绿色智能制造项目设计、采购(不含工艺设备)、施工,包括方案设计(含报规图册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采购(不含工艺设备)、施工所有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其他服务。

(1)初步设计:根据岩土工程初步勘察报告、国土空间规划对建筑工程的初步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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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艺设计:根据建设方提供的产品图纸进行工艺流程设计、工艺设备选型、工艺平剖面布置图设计及对建筑工程的设计;

(3)施工图设计:根据工艺要求进行总图设计、建筑工程设计,包括建筑方案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配套公用设计、工艺设备基础设计和公用设备选型、与工艺设备配套的特构及公用一次管线设计;

(4)建筑工程施工: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协调与服务:承担项目建设中的全过程协调,负责协助完成开工相关手续及竣工验收手续的办理,负责资产移交及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等。

7、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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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9、质量标准:

设计: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及各专业相关规范、标准、规定,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的相关要求,初步设计基础上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满足发包人各项要求;

采购: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及各专业相关规范、标准、规定,并满足设计要求和发包人要求,相关设备安装质量通过质量监督部门及发包人验收合格;

施工: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及发包人要求标准。

10、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1、安全文明工地目标: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12、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及各级政府制定的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和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3、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1)资质和(2)资质:

(1)设计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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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中标后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拟派项目经理自2019年6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一项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或合同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业绩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均须体现项目经理信息)。

(2)设计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6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或者独立完成过一项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或合同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及中标通知书证明资料。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提供业绩。

5、能力和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均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5)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不属于被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联合惩戒对象;投标人未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应由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作为牵头人,联合体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第2、3、4款的要求;

(2)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5款的要求;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03月29日至2024年04月08日24:00,下载。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文章来源:中国招标与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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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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