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交通运输局邱集乡梨园行政村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2、项目名称:鹿邑县交通运输局邱集乡梨园行政村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预算金额:1,820,583.00元最高限价:1820583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
11标段18205831820583是1820583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鹿邑县交通运输局邱集乡梨园行政村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5.2.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5.3.质量要求:合格;
5.4.工期:60日历天;
5.5.建设地点:鹿邑县境内。
5.6.标段划分:1个标段。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份以来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04月01日至2024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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