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2023年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监理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定州市2023年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监理已由定州市行政审批局以定行审项招标许(2023)0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定州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定州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定州市2023年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监理2.1.2建设地点:唐河一干渠、沙河十五、十六干渠及小唐河4条渠道2.1.3建设规模:渠道总防渗长度为11.88km;新建闸涵2座;建设农涵共22座;新建扬水点47处,铺设管道约175.93km。2.1.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及保修期结束2.1.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2.1.7最高限价:141.72万元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等整个项目的全过程相关监理服务工作和资料的整理、保管交验工作。依据监理合同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以及合同其他事项实施监督和管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能力。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投标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将否决其投标。
3.1.5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本项目实行“双盲”政策,一是“盲抽”;二是“盲评”,投标文件分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商务标部分采用明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2809:00至2024-04-0317:3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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