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河锦绣游园景观绿化提升工程设计招标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滨河锦绣游园景观绿化提升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太仓市人民政府娄东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滨河锦绣游园景观绿化提升工程设计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工程概况
2.1工程地点:太仓市
2.2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2.3工程规模:滨河锦绣游园景观绿化提升,含城市家具小品、灯光亮化等配套,施工造价约250万元
2.4计划服务时间:230日历天
3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和范围。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确定一家中标单位。标段内容如下: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
企业业绩和信誉
滨河锦绣游园景观绿化提升工程设计
10.87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良好
3.2招标设计范围:
设计范围:滨河锦绣游园景观绿化提升,含城市家具小品、灯光亮化等配套专业设计内容,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
设计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设计阶段的方案设计与估算,初步设计与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方案报审;工程全过程配合服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现场指导、全过程配合与服务、设计各阶段专项评审、论证等)。
3.3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规范、技术标准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4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
4.1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
4.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3企业、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见标段内容表;
4.1.4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资格审查必要合格可选条件:无。
4.3投标申请人或投标申请人之间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3.1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3.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3.3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3.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3.5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3.6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4.3.7投标人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13日09: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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