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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铁塔2024年土建、外市电一体化施工(增补)服务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3-27 中国招标与采购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机房

湖南铁塔2024年土建、外市电一体化 正文内容

湖南铁塔2024年土建、外市电一体化施工(增补)服务项目招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范围为株洲、邵阳、益阳、永州、怀化、娄底基站土建施工、外市电施工,采购内容包括新建、存量共享改造、存量整治的土建、外市电一体化施工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土建施工:新建基站塔基、机房土建及机房装修、抱杆安装及基础、机房改造加固、护坡、围墙、手孔、地坪、室内外走线架及安装、接地排及安装、用工协调、新建塔接地网等。

外市电施工:新建站址外市电引入、现有站址外市电改造、转改直改造等、电力维护整改,施工单位需要协调好与消防、物业、周边环境的工作等;具体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附件:技术规范书。

1.1.2服务地点:株洲、邵阳、益阳、永州、怀化、娄底。

1.1.3采购预算:本项目不含税采购预算金额约9292.84万元,一般纳税人税率为9%,含税采购预算金额约10129.2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按国家标准执行,含税总价根据中选人适用税率确定。具体执行规模、金额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1.1.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或至合同框架金额执行完毕之日止(上述以最先到达者为准),如合同有效期已届满,但合同履行金额未达到合同上限金额,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同意无异议后,可延长合同有效期。

1.4标段及份额划分:

本次招标采用集中混合招标的方式,共分为5个标段,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对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允许投标人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3个。标段划分明细如下:


标段

综合

排名

中标

份额

市州

实施地域

不含税预算合计金额(万元)


标段1

第1名

份额1

邵阳

邵阳县、新邵、北塔、大祥、邵东、隆回

1223.52

2260.67


第2名

份额2

邵阳

双清、洞口、绥宁、城步、武冈、新宁

1037.15


标段2

第1名

份额1

永州

道县、江华县、江永县、冷水滩区、祁阳县、新田县、宁远县、蓝山县、零陵区、东安县、双牌县

1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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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5.36


第2名

份额2

怀化

靖州县、会同县、通道县

505.36


标段3

第1名

份额1

株洲

渌口区、醴陵市、天元区、芦淞区、荷塘区、石峰区

1131.42

1810.26


第2名

份额2

株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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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茶陵县、炎陵县

678.84


标段4

第1名

份额1

娄底

娄星区、双峰县、涟源、冷水江

1150.71

1692.16


第2名

份额2

娄底

新化

541.45


标段5

第1名

份额1

益阳

安化县,桃江县,赫山区,资阳区

1143.38

1654.39


第2名

份额2

益阳

沅江市南县

511.01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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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2.84


1.5计划工期:以铁塔公司单项工程施工通知为准。

1.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7保修期要求:为自终验合格之日起12个月。

1.8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9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经审计后的价格作为模块基准价,以经审计的模块不含税基准价的100%作为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折扣超过100%则否决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合法的注册资质(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若“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单位,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2投标人须能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已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资质证明扫描件或税务资质证明网络截图)或承诺函。

2.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有效的资质:

(1)基站土建施工专业: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以上是指二级、一级、特级)资质。

(2)基站外市电施工专业:具备以下三种电力施工资质之一:

1)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以上是指二级、一级、特级)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以上是指二级、一级)资质;

3)电监会/能源局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五级或以上(以上是指四级、三级、二级、一级)资质。

备注:根据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旧资质对应关系尚未明确。如果国家有关部门出具了相应的标准,新旧资质对应关系则按照新标准执行。

2.4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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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如下安全人员证书: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证书中企业名称应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具有注册建造师二级(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书中企业名称可为投标人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证书中企业名称可为投标人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

(4)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备注:(1)各投标标段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不得复用,如涉及复用,则复用人员证书的所投标段均否决投标;(2)须提供人员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照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3)须提供人员在本单位2023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或相关税务机构出具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投标方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

2.6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2.6.1(基站土建施工专业业绩)、2.6.2(基站外市电施工专业业绩)中的业绩要求:

2.6.1基站土建施工专业业绩:投标人须具备自2021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同类工程业绩金额达到300万元或以上。

(同类工程业绩定义:类似本项目的土建或建筑施工、房屋建筑施工、土建类维修整治等);

注:(1)签署固定金额合同的,以合同金额及合同签署日期为准,需提供包括合同封面、标的、金额、签字页等关键页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签署框架合同/协议的,以订单或结算单的金额及签署日期为准(如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需提供包括框架合同/协议的封面、标的、金额(如有)、签字页等关键页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同时还需订单/结算单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2)如提供的业绩虽包含土建施工但未明确/无法区分占比金额的(如一体化施工项目),则须提供可区分本专业具体金额的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如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的以结算文件为准);如合同中已明确不同类型占比金额的,则以合同已明确的金额为准。

2.6.2基站外市电施工专业业绩:投标人须具备自2021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同类工程业绩金额达到200万元或以上。(同类工程业绩定义:类似本项目的外市电相关施工、外市电零星整治、房建电力等)。

注:(1)签署固定金额合同的,以合同金额及合同签署日期为准,需提供包括合同封面、标的、金额、签字页等关键页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签署框架合同/协议的,以订单或结算单的金额及签署日期为准(如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需提供包括框架合同/协议的封面、标的、金额(如有)、签字页等关键页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同时还需订单/结算单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2)如提供的业绩虽包含外市电施工但未明确/无法区分占比金额的(如一体化施工项目),则须提供可区分本专业具体金额的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如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的以结算文件为准);如合同中已明确不同类型占比金额的,则以合同已明确的金额为准。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自2021年3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自2019年3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自2019年3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或湖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或湖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且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或湖南省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湖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8)不同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出现一致情况的。

2.8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9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或违法分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26日23时30分至2024年4月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文章来源:中国招标与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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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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