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新野县税务局移动办公通信服务采购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野县税务局移动办公系统通信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6万元/年
5、采购需求:办公系统通信服务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
7、服务期限:1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完税证明或缴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或社保缴费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6)供应商须作出“无行贿行为承诺”,并对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9)满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3月29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公司公章,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4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4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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