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杜集卫生院(虞城县第二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虞城县杜集卫生院(虞城县第二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资金已落实,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虞城县杜集卫生院(虞城县第二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SQZF-2024-0302
三、控制价:400000.00元
四、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等工作。
五、质保期:详见“第四章 货物具体内容及要求”。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文件,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一年内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文件,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信息、“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其他有关事项:响应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直接取消其磋商资格或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4、报名时交验以下证件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结果(留加盖有效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磋商文件的发售:
1.本项目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2.报名时间:2024年 3 月 19 日至2024年 3 月 25 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参与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
八、磋商文件递交时间:
1、磋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3 月 29 日上午09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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