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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某部驻城区单位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遴选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3-19 中国招标与采购网

所属分类:重大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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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某部驻城区单位副食品配送供应商 正文内容

来宾市某部驻城区单位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遴选招标
一、项目名称:来宾市某部驻城区单位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遴选
二、项目编号:2024-JWGXLB-F1001
三、项目概况:
项目预算:年度副食品需求量约人民币278.4万,具体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服务期限:来宾市某部驻城区单位通过招标选定2家供应商,并签订合同,合同服务期为1年。实行定期轮换、交叉配送制度,按照中标顺序,先由第1中标供应商对片区内伙食点进行副食品配送,一个配送周期为2个月,到达配送时间后轮换至下一中标供应商。
采购需求:本项目不分包,中标供应商为来宾市某部驻城区单位所属的5个自行组伙单位提供副食品配送服务,供货时根据伙食单位需求所有产品均可供应。各品类包括产品为:
1.肉品类。包括猪肉、牛羊肉、禽肉、水产品、冻货
2.果蔬类。包括蔬菜、水果、禽蛋、豆制品
3.粮油类。包括大米、小麦粉、食用油及杂粮
4.调料类。包括饮料、牛奶、干菜、预包装食品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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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企业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投标人之间有下列关系的,不得作为参与本项目共同竞标的供应商: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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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人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两证或“两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八)供应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供应商必须自有或者租赁2台及以上正规合法的冷藏车辆;(租赁冷藏车须提供2024年2月前签订的有效租赁合同和不少于近3个月的租金支付转账凭证)。
(九)供货商应有独立的办公场所,配货(分拣)场地、仓库、及独立的冷藏库。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须安排该公司正式员工按时配送(需提供社保证明),固定人员2人及以上,着具有副食品配送供应商公司标识服装,员工必须政治清白、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无传染性疾病,持有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热情服务、遵规守法,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临时紧急配送调换的处置能力。
(十)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能承担一定时限的结款周期。
(十一)投标人2021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十二)投标人2021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十三)投标人2021年以来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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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投标人不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供应商暂停名单”处罚期内(“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均在军队采购网查询,并提供页面截图);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页面截图)。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4年3月15日至4月6日(8:0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现场查看),及装订成册(胶装,未胶装报名无效)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在该公司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
4.截至开标时间,投标企业为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等涉外背景企业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主要股东及出资人信息;
6.基本账户开户信息-标注12位联行号(复印件);
7.《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或“两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投标人具有实体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场所租赁合同及对应银行流水或产权证明等证明材料);
9.投标人2021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投标人2021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11.投标人2021年以来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
12.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能承担一定时限的结款周期的书面声明;
13.投标人提供可以实现产品源头可追溯和配送全程可监控的书面声明;
14.投标人不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供应商暂停名单”处罚期内(“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均在军队采购网查询,并提供页面截图);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页面截图)。
说明:以上资料仅供购买招标文件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四)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4月7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有效证件要求如下:
1.被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的,须出示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被授权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的,须出示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4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文章来源:中国招标与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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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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