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15101标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15101标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电建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深圳市
2.2项目建设规模: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是串联前海、南山和宝安中心区的地铁环线,线路全长32.2km,设站24座,其中换乘站18座,平均站间距1.34km,最大站间距2435m(月亮湾公园站~四海站),最小站间距612m(深大北站~玉泉路站),全线均为地下敷设。设计最高运行速度80km/h,采用A型车4A/6A编组混跑,DC1500V接触网供电。本线采用全自动驾驶模式。全线仅设同乐车辆段1座(定修段),不设停车场,共享12号线机场东车辆段大架修资源,车辆段采用“1+1”八字出入线分别从同乐关站、洪浪北站接轨。全线设3处联络线,分别在流塘站与12号线间设联络线、在西丽火车站与13号线间设联络线、在同乐车辆段与29号线设联络线。全线不新建主变,共享利用12号线灵芝公园主变电所和创业路主变电所,控制中心共享利用深云NOCC。
2.3服务期限:1818天,计划开始日期:2024年04月08日。
2.4招标范围: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15101标施工总承包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2.5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1个标段
2.6其他补充:中标人数量;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保险公司的总公司或深圳分公司参与投标,以深圳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取得总公司的唯一授权;以总公司参与投标的,须在深圳市设有正式分支机构以确保能及时提供现场服务。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总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最近一期偿付能力应达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所要求的偿付能力标准(偿付充足率不低于150%)。
3.1.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投标人具有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独家承保或首席承保工程标的额人民币10亿元以上(含)城市轨道交通类(城铁、城轨、地铁)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承保业绩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自2021年1月1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及其授权参与投标的分支机构未受到保险行业监管部门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责令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且未因被保险人投诉或理赔问题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被出具监管函。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中电建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3.1.5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1.6中标人数:1个
3.2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委托保险中介中的保险代理人或保险代理公司代理本项目保险业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通过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08日10时00分整(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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