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康复部)建设项目室外工程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平定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康复部)建设项目室外工程(招标项目编号:2024GC010026)已由平发改社【2016】73号、由平发改社【2016】74号、平发改社【2017】18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定县民政局,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新建门房、连廊;院内硬化铺装,砌筑围墙、花池及院内绿化;门球场铺装及配套设施安装;室外管网敷设,砌筑检查井、阀门井、污水井;门房照明线路及采暖管道安装等。2.2建设地点:平定县河头村。2.3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001第一标段,该标段(包)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显示的全部工程内容。2.4计划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3.2其他人员要求(1)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1名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2)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具有1名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企业并持有有效证件的人员。(3)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具有1名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企业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本)的人员。(4)劳务管理负责人:应具有1名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企业并持有有效证件的人员。注: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均需提供社保(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的扫描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应提供最近的单位缴费明细和单位缴费凭证)。3.3信誉要求:(1)行贿犯罪档案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查询结果截图。(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4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4年3月13日17时00分至2024年3月18日17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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