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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交投集团2024年至2026年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选取承销商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3-12 中国招标与采购网

所属分类:拟在建项目

所在地区:昆明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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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交投集团2024年至2026年银 正文内容

云南交投集团2024年至2026年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选取承销商招标
1.招标条件
受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云南交投集团2024年至2026年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选取承销商项目(招标编号:HCZB022024030XX)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020年4月16日,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2020版)》(以下简称“注册新规”),根据注册新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企业按照行业地位、财务状况、公开发行债券规模等情况,划分为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企业,其中,第一类和第二类为成熟层企业,第三类和第四类为基础层企业。成熟层企业一是可申请储架发行资格(TDFI/DFI),就公开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等产品编制同一注册文件,进行统一注册,统一注册模式下,企业在注册阶段可不设置注册额度,在注册有效期内(2年)自主确定发行品种、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等要素;二是可适度简化债券募集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的披露内容;三是可在注册阶段确定债券承销团成员,各期发行时在承销团成员内灵活选择当期债券承销商,承销团成员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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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交投目前所处行业状况、财务指标、公开发行债券规模等情况,现已满足成熟层企业的标准,云南交投拟向交易商协会申请债务融资工具储架发行资格,统一注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等允许纳入债务融资工具储架发行的品种。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主承销商,选聘的主承销商数量为银行类不超过18家、券商类不超过2家。中选的主承销商可选聘债券分销商加入承销团参与本项目分销。

2.2 招标范围:包括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承销服务及债务融资工具存续过程中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的设计、编制及统筹;

(2)履行承销商的职责,协调组织包括债券承销经理人、评级公司、律师及其他中介机构进场尽调,按照时间进度表积极推动项目发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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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督导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合同文书、申请材料、发行通函等发行文件的出具,统筹相关中介机构,协调主管部门完成审批流程和发行主体注册,按时按需推进债务融资工具的审核、报批、核准、注册及发行等相关工作;

(4)负责组织相关机构及资金认购债务融资工具,保障产品顺利发行;

(5)配合完成债务融资工具登记、托管、监管、结算、兑付,以及债券存续期间全部跟踪服务等相关工作;

(6)其它需要承销商完成的工作。

2.3 拟申报发行规模: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储架发行规模。

2.4 债券期限:储架发行资格有效期内根据市场及资金情况分期发行。

2.5 服务期限:从中标之日起至债券兑付日止。

2.6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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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投标人须具有《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同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具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一般主承销商(或A类主承销商)资格。

注:投标人为银行分支机构的,提供总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一般主承销商(或A类主承销商)资格证明,同一银行机构下只能有1家主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3 投标人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以发行时间为准),作为主承销商或联席主承销商至少具有五项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绩。

3.4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10年以上(含)债券承销工作经验,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一项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绩;(2)项目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4人,具有5年以上(含)债券承销工作经验。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内。

(2)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曾因在服务期不能实现履约服务等原因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并处于处罚期内。

(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受到行政处罚、行业惩戒或者相关业务禁入的记录。

3.6财务要求:

(1)财务状况正常,经营状况应保持正常状态,无破产或被兼并情况;

(2)投标人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的证明材料的彩色复印件(例如: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等材料);

(3)需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或损益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若投标人为2022年及以后成立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评审办法

本次招标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6.分包或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如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决定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3日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放弃函”,并说明放弃原因。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日10时00分。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文章来源:中国招标与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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