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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哈密分公司第十三师新星市一级消防站设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2-28 中国招标与采购网

所属分类:项目管理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事业单位

中国电信哈密分公司第十三师新星市一级 正文内容

中国电信哈密分公司第十三师新星市一级消防站设备采购公告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预算金额为862520.84元(不含税)。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为提高新星市一级消防站信息化管理手段,为新星市一级消防站提高接警效率,对第十三师新星市一级消防站所需的设备进行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2.2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1.2.3项目质保期:设备最终验收合格后1年。
1.2.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1名,中选份额:100%。
注:本项目中选人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862540.84元(不含税)。
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4服务地点:哈密地区。
1.5采购方式: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2.参选人资格要求
**信息由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target='_blank'>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2.2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自2022年01月01日至公告发布30日前全国范围内同类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要求:(1)若参选人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2)若参选人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同时提供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
2.3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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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参选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以下情形:(1)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2)行政处罚信息名单,(3)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最近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3.3到参选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2.3.4参选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2.3.5查询路径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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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参选人需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需符合文件要求(如存在篡改承诺书文字、格式,缺少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否决其参选资格)。
2.5联合体的要求:本次比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8)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11)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2)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为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
(14)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5)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比选代理服务的;
(16)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7)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8)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0)各参选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参选,同时若中选则取消中选资格;
(21)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2月27日10时00分至2024年02月29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5日15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文章来源:中国招标与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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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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