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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高原特色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施工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2-27 中国招标与采购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昆明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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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高原特色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施工 正文内容

砚山县高原特色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施工招标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砚山县龙华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砚山县高原特色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砚山县高原特色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项目名称)已由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2312-532622-04-01-420478(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砚山县龙华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砚山县龙华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砚山县江那镇羊街社区原宏华水泥厂内。
2.2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3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及国家、地方、行业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4项目总投资:约21900万元
2.4 其他内容:项目建设地点:砚山县原宏华水泥厂内;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具体开工、竣工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准)(包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计划工期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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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详细资质要求:有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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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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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  其他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另同时满足:①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建筑类技术职称;②投标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期连续五个月的社保证明(新成立公司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开标截止的会计报表或相关证明材料);③目前以及项目在建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不得兼任本项目或其他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④若中标,在今后的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即为项目经理,下同。提供身份证、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及承诺函。。
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建筑类技术职称;并且须承诺项目在建期间,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若中标,在今后的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近期连续五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及承诺函(新成立公司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开标截止的会计报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财务要求:2020至2023(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有               无
企业业绩:     ,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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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其他要求:(1)营业执照: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其附注);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其附注);新成立公司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开标截止的会计报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说明函或承诺书: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计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政府部门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4)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5)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规定,提供“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6)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投标人须根据《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云府登145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要求,做好对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签订、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和银代发工资、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户管理、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施工现场劳动者维权和用工信息公示等工作,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1)中标单位实行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和银行代发制度,中标单位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并委托银行通过本企业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银行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施工现场劳动者维权和用工信息公示等工作。(2)中标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或存在结算争议等经济纠纷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
(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人其他资格的应详细明确,且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条款)。(要求投标人其他资格的应详细明确,且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条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2024年2月27日上午8:30分至2024年3月4日下午17:00分,到文山市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2日15时00分前(北京时间)。
地点:文山市
6.2开标时间:2024年4月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文山市
6.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文章来源:中国招标与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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