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储运部(清罐)含油污泥处置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储运部(清罐)含油污泥处置项目,招标人为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0747-2460SCCZUE38
2.2招标项目名称: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储运部(清罐)含油污泥处置项目
2.3项目概况: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储运部(清罐)含油污泥处置,处置内容为一个五万方原油罐所产生的油污泥(HW08,251-002-08)约2000吨。
2.4招标范围: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储运部(清罐)含油污泥处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须包含(HW08,251-002-08),核准经营方式须包含“收集、贮存和处置”(提供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3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法人可不提供,成立不足三年的,根据成立期限提供。
3.4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3个危险废物处置业绩,危废类别包含(HW08,251-002-08),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尾页、盖章页、相关信息页等)作为证明材料。
3.5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过环境违法行为,无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
3.6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2月18日上午9时00分至2024年2月23日下午17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12日9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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