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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平县文物水毁修复项目施工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2-18 中国招标与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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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平县文物水毁修复项目施工招标 正文内容

阜平县文物水毁修复项目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平县文物水毁修复项目已由阜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阜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阜平县文物水毁修复项目投资计划的函阜发改函【2023】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阜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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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2.3项目地址:阜平镇、砂窝镇、城南庄镇。2.4工期:7个月。2.5质量标准:合格。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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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是具备文物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含古建筑);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成立的企业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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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1.7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商务部分为“明标”,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和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1.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人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按建筑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古建筑专业),且不得同时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工作;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909:00至2024-02-13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2909:00:0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文章来源:中国招标与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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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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