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石柱分公司2024年有机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石柱分公司2024年有机肥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石柱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石柱分公司2024年有机肥采购项目。
2.2投资金额:约129.92万元。
2.3招标内容:根据招标人需求采购有机肥约1856吨。包括但不限于有机肥的生产、供货、包装、装卸、运输(含二次转运)、保险、仓储、成品仓储保护、检验、技术资料、验收、售后、税费以及为达到使用要求采取的其他相关措施及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概况及要求”。
2.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天内供货完毕。
2.5交货地点:重庆市烟草公司石柱分公司县中心仓库(石柱县城南路9号烟叶复烤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能够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其他非法人组织,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设立证明。
3.1.2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身份参加投标,制造商投标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代理商投标提供制造商授权书;本招标项目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投标人须具有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CNAS)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的报告,检测报告出具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检测报告放入投标文件中,需检测的内容及指标详见第四章“项目概况及要求”。
3.1.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资格,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行贿行为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重庆烟草专卖商业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未在禁入期限内的。
3.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投标截至时间,下同)为2024?03?0709:3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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