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2024年河湖生态环境检查项目公告
项目名称:昌平区2024年河湖生态环境检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7.46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07.46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昌平区已公示的列入“河长制”河流以及5个区管水库,列入“河长制”河流共计78条(129段),河流总长度为552.1km,小微水体210条段,整治完成后的黑臭水体等水域的巡查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是河道及水库管理范围内、小微水体、黑臭水体等水域的违法建设、违法排污以及其他涉及河湖生态环境安全的管理工作。重点检查管理范围内的垃圾渣土、违法排污、新增违法建设、水面漂浮物、水体恶臭等河湖生态环境问题。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2.2.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采购政策;
2.2.2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京财采购[2017]2067号)”的采购政策;
2.2.3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中,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2.4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监狱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8-24至2024-08-3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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