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非甲烷总烃和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拉萨市非甲烷总烃和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招标
预算金额:2362400.00(元)
最高限价:23624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3)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4日00时00分至2024年08月21日00时00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03日11时4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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