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5年医疗设备第十一批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0
项目名称:2025年医疗设备第十一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招标
预算金额:2,436,75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原则上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须及时备货,在接到采购人正式通知的前提下2周内须将货物及时送到交货地点)
采购包2:原则上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须及时备货,在接到采购人正式通知的前提下2周内须将货物及时送到交货地点)
采购包3:原则上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须及时备货,在接到采购人正式通知的前提下2周内须将货物及时送到交货地点)
采购包4:原则上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须及时备货,在接到采购人正式通知的前提下2周内须将货物及时送到交货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所投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材料。
采购包2:
(1)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所投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材料。
采购包3:
(1)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所投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材料。
采购包4:
(1)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所投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05日至2025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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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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