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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专项债检验设备紧急采购招标

发布时间 :2020-11-19 中国招标与采购网

所属分类:招标预告

所在地区:东莞招标

关 键 词:设备

东莞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专项债检验设备 正文内容

东莞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专项债检验设备紧急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HX2020QY0170
招标人:东莞市人民医院
资金来源: 其它  
受东莞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东莞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专项债检验设备紧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紧急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专项债检验设备紧急采购项目
二、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33,000.00;
三、 采购数量:一批    
四、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1. 采购项目内容及限价:
包组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包组预算金额(元)
包组A 血球分析仪 1台 80,000.00
包组B 特定蛋白仪 1台 40,000.00
包组C 粪便分析仪 2台 120,000.00
包组D 生化分析仪 1台 450,000.00
包组E 尿沉渣分析仪 1台 80,000.00
包组F 尿干化学分析仪 1台 7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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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转发《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的通知(东财(2020)15号)、东莞市卫生健康局转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规范化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和《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东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完善医疗救治和公共卫生设施专项债券资金的通知》(东卫(2020)120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流程并进行便利化采购,但参照相关法律基本规定执行采购要求。
2. 项目编号:HX2020QY0170
3.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为提升应急救治能力和医疗能力水平,东莞市人民医院现需紧急采购一批医疗设备供发热门诊诊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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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
五、 供应商资格(适用于各包组):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 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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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类医疗器械生产的供应商,应取得《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 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注册证须含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供应商是在2014年10月1日之后办理的医疗器械注册,只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件,须一并提供)即可【适用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证书】;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共0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3、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8.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9. 本项目各包组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dghxzb.com)中“下载中心”下载 ,报名登记表需注明所投包组号)。
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22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东莞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11月23日8时30分至9时30分。
九、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
十、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3日9时30分。
十一、 开标地点:东莞市
十二、 本公告期限自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22日止。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报 名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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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招标与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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