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陈家港港城建设项目投融资咨询服务机构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X-CG-202011005
项目名称:响水县陈家港港城建设项目投融资咨询服务机构采购
预算金额及限价:
预算金额:200.00 万元。
限价:190.00 万元。
采购内容:根据响水县陈家港港城建设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投融资咨询服务,具体要求见“第三章 项目需求”。
服务期限:自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咨询服务合同至采购人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签署合同并成立项目公司一年后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时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企业。(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备案。
3.3如果授权委托代表参加磋商的,必须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只需提供身份证明。
3.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在本合同项下同时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
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自行登录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500元/份,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人员支付。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1.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8万元整。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必请投标人转汇投标保证金时注明本项目名称(可简称)。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及保证金汇款凭证(或扫描件)送达开标现场一起提交给代理公司,保证金汇未按时缴纳,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2保证金的退还:以电汇的方式退还至投标人转(汇)出投标保证金的同一账户;不中标的单位中标公示结束后三日内退还,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退还,如中标单位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在中标通知书发出5日内,按规定的金额以现金或转帐形式缴纳至采购人指定帐户,待项目合资公司注册成立后一次性退还。
中标人不能按规定提交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付款方式:
(1)咨询服务协议签署且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工作进度计划表和《提资清单》(也称“尽调资料清单”)之日起二十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咨询服务费百分之三十(30%);
(2) ①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稿(含财务测算内容);
②本项目采购社会投资人的招标发出后,且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公司章程、合资经营协议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咨询服务费百分之三十(30%);
(3)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签署,且项目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咨询服务费百分之三十(30%),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
(4)项目公司成立一年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咨询服务费的百分之十(10%)。
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报 名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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