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嫩江湾旅游区宣传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
招标条件
本大安嫩江湾旅游区宣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60.94万元,招标人为大安市嫩江湾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宣传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安嫩江湾旅游区宣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安嫩江湾旅游区宣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6不接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16日09时00分到020年11月20日16时30分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斧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7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07日13时30分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大安嫩江湾旅游区宣传项目己由大安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实行采购,资金来源为100%自筹,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大安市嫩江湾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地点:吉林省大安市
2.2招标范围广播电视宣传、平面媒体宣传2部分,均为租用现有广告商的硬件设施。其中:广播电视宣传包括申购中央电视台播放时段周期30天、吉林广播电台宣传时段播放周期60天;平面媒体宣传包括租用龙嘉机场1块1个月、查干湖机场灯箱1块1年、长春火车站候车室1块1年、白城火车站4块灯箱1年、查干湖高铁站4块灯箱1年、乌兰浩特高铁站4块灯箱1年、大安高铁站4块灯箱1年、松原高速公路擎天柱广告牌148平方米1年。2.3服务期限:365日历天
2.4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2.5采购预算:460.94万元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报 名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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