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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南湾学校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 :2020-11-16 中国招标与采购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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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南湾学校食堂主副食配送服 正文内容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学校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公开招标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01116_4019526399946752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B20201130-NWXX0001
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南湾学校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15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服务要求
(一)订单确认★
甲方向乙方采购食堂蔬菜类、鲜肉类、水产类、冻品、水果、粮油、副食、干货、杂货、调配料等物资,具体内容以每天甲方提供的采购清单为准。
甲方提前一周将清单以书面、传真、微信等方式向乙方下订单,并说明送货品种、时间、地点和特殊要求等,乙方须按甲方订购的要求送货。
  所下订单如有调整,甲方需提前一天于下午6:00以前通知乙方,乙方认为无法完全满足甲方要求的,需在接到订单后半个小时之内及时回复甲方,以供甲方修改要求或撤销该类货物的订购,乙方逾期对订单未提出异议的,视同乙方确认可以按甲方订单需求供货。
(二)质量和数量要求
1、质量要求:★
1.1、质量要求概述:
蔬菜水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不得有黄叶、腐烂、泥沙等现象,属于无公害蔬菜水果;冷冻类及干货应在保质期范围内,并保持较好的外观和等级,须是正规厂家并具有合格证书的优质产品;鲜肉类全部来源于国家认可的正规肉厂,为当日新鲜商品,并经政府相关检验合格;海鲜、河鲜产品必须鲜活;粮油、副食、调料等由大型正规厂供货,相关证件齐全。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不得弄虚作假或以次充好,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物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退货或换货,乙方必须无条件退换。
1.2、食材品牌资质要求如下:
1)、大米  须当年出产,正规厂家出品,提供符合国家级质量认证和商标及地址、电话、在保质期内。
2)、鱼类  淡水鱼验收前必须是活的,海鱼必须是冰鲜新鲜、无味、肉感好。如海鲜类要求送货是活的必须要配有充气装备及海鲜车配送服务。
3)、禽类  禽类来源于大型家禽供应场,并提供当天当批禽类《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必须是送货前12小时内屠宰好的新鲜鸡、鸭。
4)、蛋类  蛋类由正规大型厂家出品,新鲜无污染。并提供贴有卫生许可证和商标及地址、电话、在保质期内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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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调料/米面/干货类  由正规厂家生产,杜绝假冒伪劣商品,所提供的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名牌信得过产品。并提供贴有卫生许可验收和商标及地址、电话、保质期内食用产品。
7)、油类  来源于正规油脂公司。并提供贴有卫生许可证和商标及地址、电话、保质期内食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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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鲜肉(猪肉、牛肉) 保证来源于正规肉厂供的鲜肉,保证送货前12小时内的新鲜肉,并提供当天的《深圳市肉类屠宰出厂单》和《动物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及公司肉品提供《无公害肉类监测记录表》原始单据或复印件。
10)、每年提供所有副食、调料原地生产厂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数量要求:★
中标供应商和采购单位要做好每日食堂主副食品种、数量等采购需求的对接工作,明确需求品种、数量以及具体的要求;双方同时制定主副食收货和验收制度、具体工作流程。
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各品格的具体供货标准和收货验收制度等做好采购配送工作,确保所配送的货物符合要求。双方在收货验收过程中,发现所送货物不符合要求,收货验收工作人员要现场拍照留存作为证据,并对相关货物进行封存留验;如采购单位聘请了第三方监管公司的,由监管公司主导处理并形成书面材料。如果因中标供应商所送的货物质量问题导致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将由食品监督部门按相关法律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中标公司所送货物不符合要求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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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采购单位向区政府采购中心监督科发出书面报告(报告附上第一次书面整改通知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区政府采购中心监督科处理;
第三次:采购单位形成书面报告并附上证明材料,报区财政局申请解除其供货合同。
(三)报价结算要求★
1.蔬菜瓜果类、鲜肉类、禽类、蛋品类产品由中农数据食堂采配平台(http://www.chinaap.com)每月5、15、25号粗加工报价表取三天的平均值(平均值精确到分,即小数点后两位)确定各项物资的基准价,投标人结合企业自己的实力报出折扣率,结算时价格=基准价*折扣率。
2.除蔬菜瓜果类、鲜肉类、禽类、蛋品类产品外,中农数据食堂采配平台其他类别产品直接按中农数据食堂采配平台价格结算。
3.中农数据食堂采配平台中无价格的产品,则结算时价格=市场价*折扣率。(由采购单位和中标公司组成价格调查小组,到实体商场、菜市场等现场调研决定)
4.如遇台风、暴雨等不可遇见的原因造成个别品种及价格需临时做调整的,供应商应事先通知采购人,在采购人确认后方可调整。
5.所有物资的报价包括供应产品和产品运输到使用单位的服务费、检测费、人工费、管理费、税金等一切将可发生的费用。以上报价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单位,须开具国家正规发票。
6、送货款项每月结算一次,次月30号之前划帐结清。
7、配送价格应包含乙方所有税费、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各类劳保、保险等一切费用。
(四)送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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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方须按采购方要求将采购人所订的货物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须提供充足配送人员,保证早餐食材在凌晨6点00分前送达,午餐食材在凌晨6点30分前按量、按标准要求送到学校食堂仓库验收,由配送人员负责卸货且须在45分钟内完成。如发生特殊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按时送达。迟到30分钟(含)以上按以下方法处理(双方人员现场书面确认具体送达时间,如有异议可通过学校视频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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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采购单位当日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中标供应商必须二个日历天内回复书面整改意见,并采取具体整改措施予以保证;
第二次:采购单位向区政府采购中心监督科发出书面报告(报告附上第一次书面整改通知书以及二次迟到时双方签名确认的书面材料或视频截图),由区政府采购中心监督科处理;
第三次:采购单位形成书面报告并附上证明材料,报区财政局申请解除其供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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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质量、数量、送货、价格等方面)按质按量准时配送物资商品,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用对乙方做任何赔偿;
2.若乙方所提供的货品虽经甲方验收入库,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乙方必须及时给予退换货品;
3.乙方应该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完整的各类物品追踪溯源体系,应当建立专门台账,按深圳市《食品进货索证和台账登记本》模板,按格式如实记录配送给甲方的各类物品,留存相关检验合格证明、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等有效资料,并可追踪溯源,甲方有权定期检查;
4.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提供各类货物清晰准确的原产地以及检测检疫报告;
5.乙方按要求送达的食品(包括肉类、海河鲜类、蔬菜类、粮食类、食用油、其他食用品等),须配合甲方食品安全检测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及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两者之间不一致的,按最有利于甲方的原则执行)对所送物品进行检测。若检测不合格,甲方予以书面警告,对该批货物予以退货或当场销毁,同时乙方需及时补货,甲方不需支付该批货物(含补货货物)的货款,并按本合同第四条关于乙方送货迟到的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书面警告后若第二次出现检测不合格之情况,甲方有权直接单方解除合同,并不用对乙方做任何赔偿;
6.乙方若因采购物资现场初加工的实际需要,甲方可提供初加工操作场地,但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具体按合同补充协议执行;
7.乙方配送器具(送菜筐、豆腐板、水箱、油桶等)因需要留在甲方作业场所的,甲方须妥善保管并及时归还乙方;如有遗失,甲方须照价赔偿;
8.乙方必须确保运输车辆和周转包装容器的清洁卫生,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防止食物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9.乙方因配送运输中和在甲方场所进行初加工作业等出现人身安全事故,乙方独立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与甲方无关;
10.乙方须保证所有员工凭健康证上岗,同时应成立食堂配送项目专项服务小组,并报备案,负责相关工作及提供各种服务;
1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服务供应商资格,且甲方可直接解除合同:
(1)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骗取入围供应商资格的;
(2)因行贿、受贿、串通投标、转包、挂靠等受到有关政府部门处罚的;
(3)因其公司资质降低达不到预选供应商资质条件的,或被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取消资质的;
(4)有商业贿赂行为的;
(5)擅自变更或者中止采购合同的;
(6)试供期不合格的;
(7)不按采购订单、投标文件以及采购合同要求全面履约,履约情况评价不合格的;
(8)未按规定出具检测报告或相关承诺书等资料达到二次的;
(9)经核实配送物资不符合采购单位要求达到三次的;
(10)物资或服务以次充好,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11)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后果,经公安机关或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于乙方责任的;
(12)经2次以上(含2次)的有效投诉处理仍不纠正的,有效投诉指的是供应商被投诉内容经查实确定为违反合同或其他协议规定的事实;
(13)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其他行为。
1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及考核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对供应商的考核。若拒不配合执行的,甲方有权直接单方解除合同,并不用对乙方做任何赔偿。
13.乙方出现违约事由之后,在甲方单方解除合同之前,乙方通知或以实际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以下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应付违约金=乙方未违约月份所结算价款总额÷未违约月份数×12个月×30%。
14.甲方采购之物资未列入招标项目但与招标采购的物资系同类产品的,甲乙双方可以经协商一致后确定采购价格。
15.乙方在投标时所报之价格表,在本合同履行过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进行调整、且该调整符合市场价格的,不视为对招投标文件进行了实质性修改。
16.乙方须对甲方的补货要求和换货要求快速地响应、乙方处理采购方食品质量及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须快速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2)必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有效注册合格供应商(需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有效供应商注册信息卡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有效供应商注册信息网络截图);(3)提供包括以下内容在内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投标人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6日     至 2020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必须备齐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 深圳市政府采购有效注册合格供应商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7)提供包括以下内容在内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 投标人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报名登记表,获取详细的招标以及招标文件。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文章来源:中国招标与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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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招标信息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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