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文物保护单位-潘文治将军故居修缮工程招标
根据穗天发改函【2020】278号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珠吉街道办事处现对广州市天河区文物保护单位-潘文治将军故居修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天河区文物保护单位-潘文治将军故居修缮工程
项目代码:2020-440106-88-01-028010
三、建设地点:广州
四、项目概况:潘文治将军故居共用地面积约177.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76.56平方米。项目修缮内容包括对地面、墙体、楼面板、木楼梯、屋面、门窗、装饰、周边环境以及排水系统等进行修缮(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项目编号:JG2020-5512
3、招标内容、规模:潘文治将军故居共用地面积约177.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76.56平方米。项目修缮内容包括对地面、墙体、楼面板、木楼梯、屋面、门窗、装饰、周边环境以及排水系统等进行修缮(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4、最高投标限价:1529714.92元。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时间(含本日):2020年 11 月 14 日0 时 0 分至2020年12 月 7 日10时 0 分。
注:发布招标的时间为招标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年 11 月14日 0 时 0 分;
截止时间:2020年 12 月7日 10时 0 分。
3、开标时间:2020年 12 月 7 日10时 0 分。
4、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0年 12 月 7 日09时45分至2020年 12 月7日 10时 0 分;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具有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专业承包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资质;
注:①资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①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
②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投标登记时间,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工企业办事指引》
11、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为无效投标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 。
注:未在招标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七、本招标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报 名 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报 名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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