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流净化手术室维保项目采购谈判公告
招标人:某医学中心
资金来源: 其它
某医学中心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贵单位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层流净化手术室维保项目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0-NCCBZ-F3001、0613-208035184122
三、项目名称、数量:
包号 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采购预算 备注
1 层流净化手术室维保项目采购 / 详见谈判文件 / / 1年 甲方指定地点 32万 /
说明 1.报价方须对所报价包内所有服务、产品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具备相应的经营、业务范围,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应的证明文件及保密承诺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主要内容,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或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与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最近连续6个月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提供声明函;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6.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8.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另需提供开标日在有效期内的制造商授权书或代理证书复印件或其他合法获得该产品的证明材料。
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 2020 年 11 月 12 日至 11 月 19 日(08:00—11:30, 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上海市
(三)发售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四)谈判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2020 年 11 月24 日 14 时 00 分至15时 00 分(北京时间)。谈判报价稍后开始。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上海市。谈判报价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联系人:李工
手 机: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报 名 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报 名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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