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东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河区人民法院电气外网工程采购公告
东河区人民法院电气外网工程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东河区人民法院电气外网工程
项目编号:包采磋〔2020〕4930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RDBT-2020-GC011
采购目录:工程类构筑物施工市内管道、电缆及其有关工程铺设其他市政工程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评标方式:纸质评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1)供应商资格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需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③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④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⑤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⑥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⑦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⑧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⑨被责令停业的; ⑩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6)供应商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不得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近三年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及单位有行贿受贿行为的供应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11月12日 17:3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9日 17:30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采购文件售价(元):
包号采购文件售价(元)投标保证金(元)
A0.0030,000.00
答疑会时间:
答疑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4日 13:50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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