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烟公司西双版纳州公司PE热收缩膜招标
云南省烟公司西双版纳州公司PE热收缩膜招标
云南
招标人:云南省烟公司西双版纳州公司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国招标投标法》《中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省烟公司西双版纳州公司PE热收缩膜采购项目,项目资金为企业自有。招标人为云南省烟公司西双版纳州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云南省烟公司西双版纳州公司PE热收缩膜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A2020018-BN
2.3采购内容:PE热收缩包装膜29吨,规格为:宽600mm,厚度0.05mm,直径22公分/卷,净重20kg/卷。
2.4交货地点:云南省景洪市嘎洒镇巻烟物流分公司。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及入库验收。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
2.8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2万元。
2.9资金来源:企业自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机构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证明材料。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投标人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税收和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4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
3.5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无行贿犯罪记录(以2020年11月12日以来的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企业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2020年11月12日以来的查询结果为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项下的采购活动。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于2020年11月12日至2020年11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无需授权)(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类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4)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投标人自行承诺,加盖单位鲜章原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佰元整),售后不退。
4.3投标人未按上述4.1条要求报名的视为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04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工
手 机: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报 名 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报 名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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