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物业服务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物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预算金额: 218 万元/年。,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物业服务项目
2.2项目内容:物业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预算金额: 218万元/年。
2.4服务地点:长春市区、九台区、双养、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等。
2.5服务期限:两年。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物业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
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服务内容。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近年(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 - 项同类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6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行贿受贿犯
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7对于近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 查询渠道:“中国” 网站
(www. credi 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 (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公示(打印彩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09日09时00分到2020年11月13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 12月01日13 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0年12月01日13时30分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报 名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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