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达茂联合旗医院全自动医用PCR分析系统及全自动核酸提取仪设备招标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XZDCG2020-041 招标编码:CBL_20201104_103825695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包头市达茂联合旗医院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70.0万元
受包头市达茂联合旗医院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包头市达茂联合旗医院全自动医用PCR分析系统及全自动核酸提取仪设备采购进行采购,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符合要求的企业法人,均可参加。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包头市达茂联合旗医院全自动医用PCR分析系统及全自动核酸提取仪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XZDCG2020-041
招标内容:全自动医用PCR分析系统 1台、全自动核酸提取仪1台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v.cn/cr/list、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 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行贿犯罪档案,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如是代理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如是生产企业,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有效期内副本)及复印件叁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税务登记证;
6.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7.网站查询截图;
8.企业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基本信息。
注: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20年11月4日至2020年11月1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6日上午10:00分
2.递交文件地点:包头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报名登记表,获取详细的招标以及招标文件。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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