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特勤局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JYZB2020-68
开标时间:2020-11-18 招标人:吉林省公安厅特勤局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00.0万元
采购公告 司受吉林省公安厅特勤局委托,代理特勤局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YZB2020-68),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特勤局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吉林省公安厅特勤局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配送服务供应商1家,要求为单位提供食品的采购、配送以及相关服务。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3、采购预算:约100万元/年。
4、供货期:1年。
5、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同时还应具有以下特定条件: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限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3、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食材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4、供应商须具有相应的配送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5、近一年(2019年至今)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6、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同类或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10、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拒绝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供应商参与招投标活动。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1、时间: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4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3)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食材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4)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被授权人身份证;(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8日9时00分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吉林省公安厅特勤局
联系人:李工
手 机: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报 名 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报 名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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