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2020年8月第三批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SQXJ-2020-463号(2) 招标人: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资金来源: 其它
受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采购人)委托,拟对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2020年8月第三批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QXJ-2020-463号(2)。
2.采购项目名称: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2020年8月第三批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3.采购人: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自筹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拟采购设备一批,本项目分为4个包。
包号
科室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单价
(元)
预算总价
(元)
1
眼科
眼科专用手术器械
30
3300.00
99000.00
2
眼科
电脑验光角膜曲率仪
1
90000.00
90000.00
3
眼科
卡式快速消毒锅
1
80000.00
80000.00
4
国资部
一次性使用橡胶检查手套
/
1.40
/
(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若报价产品及其所有配置属于医疗器械,则报价产品及其所有配置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
6.2、第三包供应商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要求,提供询价产品生产企业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7、本次询价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按照本项目询价通知书要求购买了询价通知书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询价通知书自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2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现金支付,询价通知书售后不退, 询价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获取询价通知书时,经办人员应当现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介绍信或授权书的有效期)、授权代表身份证(验原件,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本人签字的复印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5日9:00:00(北京时间)。
注: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联系人:李工
手 机: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报 名 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报 名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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