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新厂油品供货商招标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招标条件
本新厂油品供货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项目规模:项目计划概算金额为8万元。招标概况:东郊污水处理厂机械设备所需油品购买,实际采购中,采购量可能增加或减少,执行过程中以订单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厂油品供货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厂油品供货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斧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斧章)
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斧章)
5、投标人应出具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加斧章)。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结果为准)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的股东及出资信息页面截图,须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2020年10月28日09时00分2020年11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为公告报名时间,同为供应商领取文件时间;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28日09时00分到2020年11月03日17时00分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500元/本。一经售出,概不退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0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0日13时30分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报 名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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