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西湾海洋文化旅游综合体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
招标编号:TMJTZB[2020]1022
开标时间:2020-11-17 招标人:防城港市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20000.0万元
防城港西湾海洋文化旅游综合体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城港西湾海洋文化旅游综合体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工程施工监理 已由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防发改投资〔2020〕324号文 和防发改投资〔2020〕34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防城港市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业主多渠道筹措 ,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防城港西湾海洋文化旅游综合体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工程施工监理
2.2 项目编号:TMJTZB[2020]1022
2.3 项目建设地点:防城港市中心区,东以北部湾大道为界,西至西湾环海大道,南以西湾跨海大桥为界,北至中心区南半部(防城江入海口),项目以西湾海域整治修复为基础(包括西湾北部海域,疏浚工程针鱼岭-长榄岛、洲墩岛)。
2.4 招标项目规模:防城港西湾海洋文化旅游综合体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工程的建设规模为以下内容。
(1)西湾海域清淤:清淤范围距红树林最小距离250m,距岸边最小距离50m,清淤标高-1.2m,清淤面积9.4km2、疏浚工程工程量1831.73万m3。
(2)游艇航道疏浚:游艇航道沿长榄岛、洲墩岛环形布置,航道长约26.09km、航道有效宽度46m、航道底标高-2.1m,航道疏浚工程量550.76万m3。
(3)陆域形成:沿长榄岛及洲墩岛环形布置永久性护岸,护岸长度10.58km,已建4.45km,未建6.13km,采用直立式现浇混凝土及斜坡式护岸结构形式,顶部高程7.5m,工程共布置长榄岛、洲墩岛两个吹填区,吹填料疏浚土,可供吹填面积约2.602km2,土方容量1271万m3,已完成吹填量387万m3,还可吹填884万m3;吹填区的设计顶标高分别为长揽岛7.5~13.5m、洲墩岛7.5~10.5m。拆除工程:虾塘拆除0.384km2;海堤拆除976m。
2.5工程总投资为:本项目一期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2亿元。
2.6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防城港西湾海洋文化旅游综合体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工程施工工期共24个月,监理服务期自施工准备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含缺陷责任期)、所有手续办结完毕。若实际施工期比计划施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也相应延长。
2.7招标范围:西湾海域清淤、游艇航道疏浚和陆域形成三个部分的内容。
2.8监理标段划分:防城港西湾海洋文化旅游综合体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清淤、航道疏浚、护岸、吹填等为完成上述工程所必须的其它工程的施工与保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监理、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其他事项管理,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
3.投标人要求
3.1 监理标段资质要求: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监理标段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上落款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航道疏浚工程或含疏浚的码头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监理合同,以及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
3.2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必须取得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身体健康,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其投标单位。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招标范围监理投标。
3.5 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时投标时,最多能中 / 个监理标段。
3.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7 其他:
3.7.1 财务要求: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企业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及重大诉讼事件情况。
3.7.2 信誉要求:①在近三年内(2017年至今)没有骗取合同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约行为;②近三年内(2017年至今)投标人没有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责任事故等不良记录被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并被取消过投标资格,且该行政处罚仍处于有效期的③未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 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对于中标人,如在签约之前有上述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3.7.3 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组织,并持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 11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通过电子邮件发送(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实行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必须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②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④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⑤企业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箱)。逾期不受理,招标文件售价250元/份,售后不退。凡通过报名者,招标代理公司根据潜在投标人的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 年 11 月 17 日 13 时 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
7.其他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作以下要求:
发热人员(体温超过37.3℃)不得进入开标现场;为减少人员聚集风险,每家投标人只能派一名代表参加开标会;投标人代表需全程佩戴口罩,自觉保持1.5米以上的人员间隔距离,尽量隔空就坐,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废弃口罩投放到定点处专用垃圾桶。
联系人:李工
手 机: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报 名 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报 名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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