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龙嘉国际机场节能减排工程新能源车辆采购-电动内场通勤车 招标
招标编号:XBMH2020-170
开标时间:2020-11-17 招标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节能减排工程新能源车辆采购-电动内场通勤车
招标 1. 招标条件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节能减排工程已由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以民航东北局函【2020】 6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节能减排工程新能源车辆采购-电动内场通勤车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龙嘉国际机场节能减排工程新能源车辆采购-电动内场通勤车
2.2 招标编号: XBMH2020-170
2.3 招标范围:电动内场通勤车采购,其中面包车3辆。
2.4 交货地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货到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为拟供车辆制造商或拟供车辆的4S店,投标人如为拟供车辆4S店须具有相应证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家投标单位参加)。
3.2 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信息为准。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2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加盖公章的登记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500.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4.3登记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加盖银行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4S店证明、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针对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11月17日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
联系人:李工
手 机: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报 名 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报 名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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