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设华晋铸造有限公司109、105、116、108车间电弧炼钢炉中频炉除尘系统改造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GXTC-A1-2035115
招标人:山西中设华晋铸造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1.招标条件
山西中设华晋铸造有限公司109、105、116、108车间电弧炼钢炉中频炉除尘系统改造项目,招标人为山西中设华晋铸造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109、105、116、108车间电弧炼钢炉中频炉除尘系统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GXTC-A1-2035115
采购内容:山西中设华晋铸造有限公司105车间现有电弧炉2台,精炼炉一台,1台8T(熔炼能力15T)电弧炉+精炼炉共用1套除尘系统;1台5T(熔炼能力12T)电弧炉+新增15T(最大熔炼能力17T)中频炉1台共用一台除尘系统;109车间现有电弧炉2台,一台5T(熔炼能力15T)电弧炉+3T(熔炼能力8T)共用一套除尘系统;109车间新增1套6T中频炉配套除尘系统;116车间有1.5T(熔炼能力6T)电弧炉1台,用1套除尘系统;108车间现有5T(熔炼能力15T)和3T(熔炼能力8T)电弧炉共用1套除尘系统;本次招标对以上4个铸造车间除尘系统进行优化改造。
交验方式:采用预验收和终验收两种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交货期:工期拟定为180天(日历天)
交货地点:山西省绛县二里半山西中设华晋铸造厂内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即中标方负责项目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税金、保险等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覆盖本次招标内容;
3.2 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3需提供近三年内电弧炼钢炉除尘设施改造业绩(以签订的合同为准,主要项目须提供联系人及电话);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提供近三年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分支机构、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6投标人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企业、法人);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27日至2020年11月2日 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的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17日下午14:30。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报 名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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