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中医院医康养配套及乡村健康中心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河口区中医院医康养配套及乡村健康中心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招标 一、采购人:东营市河口区卫生健康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河口区中医院医康养配套及乡村健康中心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503202002000055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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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 高限价,单位:万元)
A 河口区中医院医康养配套及乡村健康中心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 1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营业执照;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3、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必须具备产品所属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
标人为生产商时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4、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备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5、投标人近三年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
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
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6、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10.000000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0月9日8时30分至2020年10月14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进行注册报
名并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确认,报名时间与公告时间同步,报名以现场报名为准(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现场报名不成功者网上报名无效)。投标人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供
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原件,投标人为生产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原件;法
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
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采购人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售价:300五、公告期限:2020年10月9日 至 2020年10月15日六、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0月30日8时30分至2020年10月30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口区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0
月30日9时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工
手 机: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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