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一期供水管线改造工程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LQZB-GK-20200926-017
招标人: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己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因本项目第一次公开招标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本项目不满足开标条件,第一次公开招标失败。现对本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1.2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吉林市龙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一期供水管线改造工程
2.2 项目编号: LQZB-GK-20200926-017
招标合同编号:2020ZGHJ/XZHTL-YQSC-126
2.3 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墨竹工卡县甲玛乡。距拉萨市区68km,距墨竹工卡县城7km。
2.4 建设内容: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一期供水管线改造工程
2.5 招标规模:1180000.00元
2.6招标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单。
2.7工期:30天
2.8质保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65天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
(2)人员要求: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正式聘用并按规定购买至少一年社会保险的男性在职员工,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及其他职务。
(3)区外企业:企业注册地不在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区外企业投标须符合藏建市管[2018]275号文件要求,提供其在一体化平台查询结果。
(4)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5)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财务要求:近一年无亏损,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7)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10月 10日至 2020 年 10 月 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 时至 00 时,下午 15 时至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元/标段(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4.3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 10 月 29日 11 时 30 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5.2参与邀请招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携带以下证照的原件准时到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以递交人员为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均可)、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未按要求提供以上证照原件供查验的,或资质不符合要求的,视为公开招标资格审查不合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工
手 机: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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