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永兴镇场镇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宜宾市翠屏区永兴镇场镇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四川 2020-10-09
招标编码:CBL_20201009_2286970669314048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宜宾市翠屏区永兴镇场镇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翠发改发【2020】33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市翠屏区永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市翠屏区永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宜宾市翠屏区永兴镇安康社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涉及仁桥口至街心花园(老G247)长400米,街心花园至新街口(老G247)450米,新街口至环城路口(老G427)580米,新街口至镇府路口(老G427连接线)140米,全路段1570米;包括街道沥青油化,店招店牌整治,雨污管网铺设,人行道整治及绿化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荷花广场整治约3000平方米,仁桥入口节点景观打造400平方米、街心花园整治,环城路口节点景观打造560平方米,荷莲文化园景观打造200平方米。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已完成0个类似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招标文件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3.4本项目按照宜府办函﹝2018﹞136号、宜府办函〔2019〕3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5省外建筑业企业中标后,按照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要求,须1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的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录省信息一体化平台,如实填报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的项目人员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10-09 00:00:00 至 2020-10-15 00:00:00 (北京时间,下同),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联系人:李工
手 机: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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